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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彩礼一般数目
近两年来,全国彩礼数目直线增长,从过去的四五万元之间上涨到十万元左右,而,男方结婚前要给的彩礼钱大多在10万元左右,部分地区还有15到20万彩礼的可能。
2、结婚彩礼专业术语
(1)万紫千红一片绿:指的是一万张5元人民币、一千张100元人民币再加上一张或一大片50元人民币, 因此这笔彩礼钱至少也得是15万;
(2一片绿:就是用五十元纸币铺满婚床或婚房;
(3)万紫千红:指的是人民币十五万元;
(4)近三两:指的是三斤一百元纸币加上三两五+元纸币;
(5) 一动一不动:一动指的是汽车,一不动指的是婚房,而这两样东西还都必须是全额付款买的;
(6)掌上明珠:指的是50001元的彩礼;
(7)三家一起发:是指彩礼要31800元;
(8) 万无一失:指的是彩礼钱要为15010元; .
(9)四平八稳:指的是人民币四万八;
(10)万里挑一:指的是10001元彩礼;
(11) 两愿意:指的是两万一的彩礼。
结婚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三)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的情况,彩礼就是女方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在法院要求不退还对方还强制要求退还的情况下,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申请和受理两个阶段。
发生彩礼纠纷怎么办?
彩礼也是一种赠与行为,但是这种赠与是附条件的,以结婚为目的。但是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也会发生一些其他的赠与行为。因此,解决彩礼纠纷,应当与给付财物行为的性质加以区别:
(一)基于包办、买卖性质的婚约而发生的财物给付或者借婚约为名向对方索取财物。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因违反《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二)婚约一方给付对方一定数量价值较小的财物,以此来增进双方的感情,进而促成婚姻的成立。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与婚约习俗无关,属于正常的人际交往范畴,为一种无偿的赠与。
(三)婚约一方按照习俗给付对方一定数量价值较大的财物。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婚约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一种赠与,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而不是一种无偿的赠与。男女双方的内心真实意思表示实际上是以婚姻的达成为预期的,这些财物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是可以请求返还的。